為推進我校研究生外語課程改革,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,制定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外語課程免修規定,在碩士研究生中實行外語課程免修制度,符合條件者皆可提出申請。
一、申請條件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:
(一) 本、??齐A段為英語、俄語或日語專業。本科畢業生須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,??飘厴I生須取得畢業證;
(二) 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外語成績在70分以上(含70分);
(三) 研究生入學之日起前四年內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在430分以上(含430分);大學俄語(日語)六級成績在65分以上(含65分);
(四) 獲得中國政府優秀來華留學生獎學金留學生。
二、申請及審批程序
(一) 申請者下載并填寫《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免修外語課程申請表》,并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:
1.本科專業為英語、俄語或日語專業的學生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??茖I為英語、俄語或日語專業的學生提供??飘厴I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2.本、??茖I為非英語、俄語或日語專業的研究生需提供大學英語(俄語或日語)六級考試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3.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外語成績在70分以上(含70分)的研究生和獲得中國政府優秀來華留學生獎學金的留學生,只需提交《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免修外語課程申請表》一份即可,無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。
(二) 經研究生所在學院簽署審核意見,由各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在規定時間內統一上報研究生處培養科。
(三) 研究生處培養科在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批,并將同意外語課程免修名單予以公示。
三、成績轉換與認定
外語免修審查合格的學生外語課程成績按85分計。
四、申請時間
每年研究生入學后兩周內提出申請。逾期沒有辦理免修申請的研究生,視同放棄本次免修機會。
五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原《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外語免修暫行規定》同時廢止。本規定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。